12 月 2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关于发布〈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的通知》:为充分利用国家空域资源,规范空域划设和管理使用,国家空管委组织制定了《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现予以发布。中国民用航空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推进国家空域分类的实施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内空域适用本方法;领空外至我国飞行情报区边界空域参照本方法执行 (香港、台北飞行情报区除外)。
依据航空器飞行规则和性能要求、空域环境、空管服务内容等要素,将空域划分为A、B、C、D、E、G、W等7类,其中,A、B、C、D、E类为管制空域,G、W类为非管制空域。具体如下:
通常为标准气压高度 6000 米(含)至标准气压高度 20000米(含)。
为所有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配备间隔。
①通常仅允许仪表飞行;
②航空器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之间必须保持持续双向无线电通信;③航空器必须安装二次雷达应答机(同等性能的监视设备);
④飞行计划经过审批,航空器进入前须获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许可;
⑤航空器驾驶员应具备仪表飞行能力及相应资质。
划设在民用运输机场上空。
(1)民用三跑道(含)以上机场,通常划设半径20千米、40千米、60 千米的了环阶梯结构,高度分别为跑道道面一机场标高 900米(含)、机场标高 900 米一机场标高1800米(含)、机场标高1800 米一标准气压高度 6000米。
(2)民用双跑道机场,通常划设半径 15 千米、30 千米的2环阶梯结构,高度分别为跑道道面一机场标高 600米(含)、机场标高 600米一机场标高 3600米(含),顶层最高至 A 类空域下限。
(3)民用单跑道机场,通常划设半径 12 千米、跑道道面一机场标高600 米(含)的单环结构。
为所有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并配备间隔。
①通常仅允许仪表飞行;
②航空器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之间必须保持持续双向无线电通信;③航空器必须安装二次雷达应答机(同等性能的监视设备);
④飞行计划经过审批,航空器进入前须获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许可;
⑤航空器驾驶员应具备仪表飞行能力及相应资质。
划设在建有塔台的通用航空机场上空,通常为半径5 千米、跑道道面—机场标高600米(含)的单环结构。
为所有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为仪表和仪表、仪表和目视飞行之间配备间隔;为目视和目视飞行之间提供交通信息,并根据要求提供交通避让建议。
①允许仪表和目视飞行;
②平均海平面高度3000 米以下,目视飞行指示空速不大于 450千米/小时:
③航空器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之间必须保持持续双向无线电通信;
④航空器必须安装二次雷达应答机或其他可被监视的设备;
⑤飞行计划经过审批,航空器进入前须获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许可;
⑥航空器驾驶员应具备仪表或目视飞行能力及相应资质。
①标准气压高度高于 20000 米为D类空域;
②A、B、C、G类空域以外,可根据运行需求和安全要求选择划设为D或E类空域。
D类空域:
为所有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为仪表和仪表飞行之间配备间隔,为仪表飞行提供关于目视飞行的交通信息,并根据要求提供交通避让建议;为目视飞行提供关于仪表和目视飞行的交通信息,并根据要求提供交通避让建议。
E 类空域:
仅为仪表飞行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为仪表和仪表飞行之间配备间隔,为仪表飞行尽可能提供关于目视飞行的交通信息;为目视飞行尽可能提供关于仪表和目视飞行的交通信息。
①允许仪表和目视飞行;
②平均海平面高度3000 米以下,目视飞行指示空速不大于 450千米/小时:
③航空器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之间必须保持持续双向无线电通信;
④航空器必须安装二次雷达应答机或其他可被监视的设备;
⑤飞行计划经过审批,航空器进入前须获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许可;
⑥航空器驾驶员应具备仪表或目视飞行能力及相应资质。
D类空域:
仪表、目视飞行的航空器进入前均须获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许可,并保持持续双向无线电通信。
E类空域:
①仪表飞行的航空器进入前须获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许可并保持持续双向无线电通信;
②目视飞行的航空器不需要空中交通管理部门许可,但进入前必须报告,并在规定通讯频率上保持守听。
①B、C类空域以外真高 300 米以下空域(W类空域除外);
②平均海平面高度低于 6000 米、对民航公共运输飞行无影响的空域。
仅提供飞行信息服务,不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①允许仪表和目视飞行;
②平均海平面高度3000米以内,指示空速不大于450千米/小时;
③仪表飞行的航空器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之间必须保持持续双向无线电通信,目视飞行在规定通讯频率上保持守听;
④航空器必须安装或携带可被监视的设备;
⑤必须报备飞行计划
⑥航空器驾驶员应具备仪表或目视飞行能力及相应资质。
G 类空域内真高120 米以下的部分空域。
①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
②飞行过程中应当广播式自动发送识别信息;
③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取得操控员执照。
(一)A、B、C、D、E类空域应当实现通信和监视覆盖,G类空域应当实现监视覆盖。
(二)经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批准,航空器可按照目视飞行规则在A类空域飞行,以及超过限制速度在C、D、E、G类空域飞行。
(三)难以满足飞行要求时,航空用户可申请划设隔离空域并对外公布。
(四)B、C类空域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可描述为不